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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十一月 2020
工商会(CCI)制定了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的决议草案“关于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机制”。该决议草案已公布以供讨论。
CCI 文件提议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制定商业实体标准。
根据该文件,小型企业将包括个体企业家、微型企业(最多 10 名员工,每年净收入最多 10 亿苏姆)、小型企业(最多 100 名员工,每年净收入最多 50 亿苏姆) 。
中型企业将包括拥有最多 250 名员工、每年净收入最多 150 亿苏姆的公司。拥有超过 250 名员工且每年净收入超过 150 亿苏姆的公司将被视为大型企业。
决议草案强调,国有单一制企业和国家参股50%以上的公司,无论从业人数多少,销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多少,都不属于中型企业。
该文件提议,从2021年1月1日起,国家就业基金将补偿50%的吸引外国专家的费用以及所有员工再培训课程的培训费用。
还建议减少国有房地产使用租金,数额相当于向支持私有化企业基金和空物有效利用组织中心支付的部分。
出口促进局将报销出口货物时高达75%的公路、铁路和航空运输费用。
建议将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发行的资金不纳入所得税税基。
根据决议草案,企业暂时发生财务困难的,可以通知税务机关延期6个月缴纳税款。
文件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创业扶持基金向中小企业提供补贴和担保的程序。
该决议草案提议在经济区空间分配和国有财产公开拍卖方面给予中型企业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