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12 十月 2022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的决议
为了确保落实今年8月22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与企业家公开对话框架内确定的优先任务,并进一步简化“关区加工”制度改善工业企业原材料供应:
1. 2025年1月1日前申请零利率原材料及半成品进口关税按附件1执行。
2. 在“关境内加工”海关制度框架内,取消所有对外经济活动参与者缴纳关税的要求。
3. 列入《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技术设备清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未生产类似设备)的技术设备符合附录 2 的规定。
4.批准投资和外贸部、经济发展和减贫部、财政部的提案,根据该提案,自2023年1月1日起:
在购买(销售)设备(装置、机械装置、零部件和备件)的协议(合同)中安装和(或)启动和调试、人员培训和其他类似服务的服务费用未单独规定的,非居民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依据市场价值指定服务;
当前程序被取消非居民按照特定类型的协议(合同)提供安装和(或)启动调试服务、人员培训及其他类似服务,按成本的2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协议的对象。
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委员会根据本款要求,在两个月内向内阁提交对税法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提案。
5. 授权政府对外贸易、投资和地方产业发展委员会
及技术规定:
批准列入共和国境内免征关税和增值税的技术设备清单中的个别技术设备清单,但 自生产之日起已过去三年多,仅免除关税;
确定拥有高质量和控制体系的国家,并遵守 2021 年 9 月 7 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 UP-6306“关于采取额外措施,刺激出口企业”也适用于原产地证书;
批准为自身生产需要而进口的产品无需提供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允许通关的情况清单,但须自通关之日起两个月内按规定方式收到(以进口商的函件为依据)的保证)。
6. 致投资和外贸部及有关部委两个月内向部长内阁提交对本决议所产生的立法法案进行修改和补充的提案。
7.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副总理 D.A. 库奇卡罗娃负责执行本决议。 和 Khodzhaeva Zh.A.
总统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Sh.MIRZIYOE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