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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十月 2018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签署了《关于在布哈拉地区创建小型工业区的措施》的决议。

将在布哈拉地区闲置生产区、国有设施和国有股商业实体的基础上创建小型工业区。

区内的房地产国有财产提供给企业实体长期租赁,期限为10年。如果商业实体确保实现商业计划并及时缴纳所有税款和其他义务付款,则将财产权移交给他们。

对于使用位于特区境内的国有不动产,在其租赁期间,将根据在租赁区域内进行的活动类型确定最低租金水平,不适用乘数系数。

布哈拉地区自由经济区和小型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就向区域参与者分配土地以实施投资项目作出决定。

乌兹别克斯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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