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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六月 2018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沙夫卡特·米尔济约耶夫于2018年6月1日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发展评估服务市场措施的决议。

根据该文件,总统废除了评估活动的许可以及评估机构最低法定资本额的要求。

文件强调,此前颁发的评估机构许可证的有效期将于2019年1月1日终止。

决议称,国家项目管理机构(NAPU)下属的认证中心将对评估机构进行认证。

公司治理科教中心接受国家竞争委员会颁发评审资格证书的职能。 NAPU 将批准财产评估标准。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还规定了最低保险金额,在此范围内,保险人承诺在鉴定估价机构的责任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保险事件时支付保险赔偿。

今后,该评估机构的一名或多名专职评估师应占该评估机构法定资本(法定基金)的不少于51%。

自1月1日起,鉴定机构负责人只能是一级或最高等级鉴定人。

该文件规定,评估人在其他评估机构任职的,不得以民事合同的形​​式参与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乌兹别克斯坦评估服务市场上有200多家评估机构,拥有约1000名持有资格证书的评估人员。

乌兹别克斯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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